东城区
男朋友在北京望京某商场购物过程中和他人发生争执,对方先动手打了我男朋友一拳,我男朋友进行还击把对方打倒,导致对方轻伤一级,商场的保安人员当时报了警,民警当时调解没有调解成功,我男朋友随后被关押在北京朝阳看守所,我该怎么办? 我要解答
来自 windows dou*** 北京-西城区 2020-02-24 16:39:42
律师解答共1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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窦律师 专职律师
2020-02-24 16:39 解答

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我要追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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